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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日期:112-01-13
    • 聯絡人:調解秘書
    • 資料來源:水林鄉公所
    • 聯絡資訊:05-7850001#20

    一、郵寄或傳真:聲請調解不必親至公所。請下載附件之聲請書,自行填寫,然後郵寄或傳真(05-785740)至調解委員會,經過要件審查無缺失,本會亦可受理。

    二、網路聲請:請掃描下方條碼,加入調解委員會聲請櫃台(Line群組)。建議加入前請先聯絡本鄉調解會秘書05-7850001#20。限調解案件聲請人使用,聲請完成即請退出,留給下一案使用。若是車禍傷害事件,請先參考附件之車禍調解須知。

    三、如果調解期日,當事人不克出席本會參加調解庭,亦可特別委任他人代理出席。委任者請填寫委任狀,由雙方親自簽名或蓋章,並附上雙方的身分證影本,由受任人當庭出具予本會。受任人取得全權處理委任人本件的調解權力。

    四、如果發生車禍,想申請本鄉調解委員會調解者,請先詳細閱讀車禍調解須知。